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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公告


2008年5、6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顺延通告

尊敬的纳税人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》第109条规定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规定,2008年5、6月份地方各税的纳税申报期限如下:
一、2008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:
1、营业税等地方税种的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14日。
2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20日。
3、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12日。

二、2008年6月份纳税申报期限:
1、营业税等地方税种的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13日。
2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18日。
3、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10日。

特此通告。

张家港市地方税务局
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



发布时间:2008-5-4 8:37:00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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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08年5、6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顺延通告

  • 尊敬的纳税人: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》第109条规定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规定,2008年5、6月份地方各税的纳税申报期限如下:
    一、2008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:
    1、营业税等地方税种的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14日。
    2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20日。
    3、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12日。

    二、2008年6月份纳税申报期限:
    1、营业税等地方税种的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13日。
    2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18日。
    3、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10日。

    特此通告。

    张家港市地方税务局
   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


    发布时间:2008-5-4 8:37:00

  • 房地产企业自查

  • 房地产企业自查


    发布时间:2008-4-24 11:00:00

  • 关于2008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顺延通告

  • 尊敬的纳税人: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》第109条规定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规定,2008年4月份各税种申报期限如下:

    1、营业税等地方税种的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15日。

    2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18日。

    3、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10日

    特此通告。

    张家港市地方税务局

   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


    发布时间:2008-4-11 8:44:00

  •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多用户

  • 为方便纳税人,临时增设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多用户购买地址:江洲饭店288室 购买时间20080407-20080410 联系电话66099690   66099689  68635733 老用户请带好加密狗和U盘。

    发布时间:2008-4-8 15:55:00

  •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升级

  • 2008年4月1号开始,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升级,原有版本将无法使用,请到下载中心里下载新版安装。

    发布时间:2008-3-25 17:55: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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